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8年11月27日组建的现代化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出资人为西畴县财政局。
为满足公司各部门用人需求,公司将合理配备各相关岗位的人才队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实干精神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共招聘岗位2个,共计招聘人员2名。
1.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2.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1名。
本次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符合报名条件和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担当奉献、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战略思维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复杂问题能力;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6.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三)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至45周岁;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规违纪被开除或辞退的;
6.曾经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7.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8.在以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9.吸毒人员或有吸毒史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直系亲属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领域与公司业务高度关联的;
12.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西畴县国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信息在“西畴县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其他途径均未获得我公司授权或许可,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止。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应聘者可登录西畴政务网(https://www.xczw.gov.cn/)查看招聘信息,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1),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白底半寸证件照2张;⑤有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2)现场报名地点: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财政局4楼)联系人:陈昱姗;联系电话:0876-7627015;邮箱:935041681@qq.com。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不能反复报名,工作人员仅以个人投递的第一份简历为准进行登记,请慎重考虑并检查报名表无误后再投递简历。
5.本次报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一个岗位有一人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后均可开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公司根据应聘者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满足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资格复审、业绩评价、面试等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的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应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资格复审中发现不满足报名条件的,在资格复审时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均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在应聘过程中如因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的,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2.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个人专业素养、专业思维、职业操守等。
5.面试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设比例限制,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不可进入后续业绩评价、体检、政审等环节。
(五)业绩评价
本次招聘对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员开展业绩评价,业绩评价总分15分,以报名人员实际提供材料加分总和为业绩评价得分。报名时需将涉及业绩评价加分材料一同提交,报名截至日未提交的视业绩评价为0分。
1.资质及学历类加分(包含但不限于):取得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审计师加2分;取得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税务师加3分;取得二级建造师加2分、一级建造师加3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加1分,B证加2分、A证加3分;本科学历加1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加2分。上述类别可累加,同类别每多一项加1分(学历除外),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工作经验类加分:在同等规模及以上企业担任过相应职务(以任职文件为准)的加5分。
(六)综合成绩
本次招聘采取业绩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业绩评价总分15分。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
(七)确定候选人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安排其进行体检和后续环节。
(八)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由个人承担。拟录用人选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公司不予录用。
若体检和政审环节出现不符合要求和标准的情况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公司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判,按照相关程序考察,择优录用。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公示阶段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76—7627528。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7627015。
附件1: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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